一、評審目的:
根據《溫州大學專業負責人制實施辦法(試行)》及《溫州大學專業負責人年度考核辦法》,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專業建設與管理,優化本科教學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開展本年度專業負責人的考核工作。
二、評審規則:
主要對負責人自2019年6月至今,其專業相關工作措施與成效進行考核,優秀率控制在當年專業(有在校學生)總數的25%以內。同時基于專業負責人考核應以專業建設標志性成果為導向,充分考慮到一流專業和認證專業過程中專業負責人發揮的積極作用和辛勤付出,考核期內獲批國家一流專業或通過工程教育認證的專業,其專業負責人直接認定優秀,且不占25%優秀率名額。
三、評審方式及流程
(一)本次評審采取專家網絡評審的方式進行,其中2020年6月10-6月12日為評審原則公示期,6月15日-6月19日為網絡評審期。
(二)本次評審將綜合專家網絡評審成績、參考學院考核成績,最終確定各專業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結果。
溫州大學教務處
2020年6月10日